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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晓燕发布时间:2023-10-09浏览次数:10

为了规范研究生和指导教师(以下简称“导师”)的管理,更好地推进我院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导师负责制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现进行导师和研究生指导关系的规范管理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研究生在入学初始,均选定导师,并在5123五湖四取四海之财5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中登记。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,或在导师与其他相关课题组的联合指导下完成研究生的科研工作。研究生不应脱离系统中登记的导师,基于个人意愿完全独立地进入其他课题组进行科研工作。如出现上述情况,研究生必须在系统中申请更换导师,依次经由原导师和拟接任导师审批、学院审批后,提交研究生院审核。

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学院的通知执行,务必20231020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

 

能源学院

2023.10.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