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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级材料与化工、能源动力(全日制专业学位)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通知

发布者:王晓燕发布时间:2022-09-15浏览次数:10

根据《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、《能源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,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,4个学分。请根据《培养方案》和《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》做好2021级材料与化工、能源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,并根据文件要求撰写实践报告。

说明:在《(能源学院)材料与化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中的专业实践的时间安排为:



 

在《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》中:


时间是校外实践的时间。

在《(能源学院)能源动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中的专业实践安排为:

 

1:下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实践的学生名单



  相关培养方案和实践大纲及实践报告要求见能源学院网站/pyfa/list.htm 

另外,关于学校对专业实践的管理和考核要求,请阅5123五湖四取四海之财5校内通知《关于报送本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信息的通知http://file.suda.edu.cn/defaultroot/gov/info_view_my.jsp?whir_new_verifyCode=1&editId=34895019 

 

能源学院

2022.9.15

 附2:5123五湖四取四海之财5校内通知《关于报送本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信息的通知